霍邱县博物馆展品征集公告

时间:2021-04-20 08:13:00来源: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

为进一步提升霍邱县城市形象,展示霍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,丰富霍邱居民的文化生活,更好地做好霍邱县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,充实和丰富博物馆展品,使散存全国各地、各单位及个人手中的历史展品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,现诚向全国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展品和史料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(一)历史沿革资料类

反映霍邱及周边地区有关历史资料的文字书籍、文献、文告、圣旨、诏书、抄本、信物、石器、陶器、铜器、瓷器、书画、工艺品、兵器等实物和照片。

(二)生产工具类

1、农业用具:包括农业生产、粮食加工储藏等用具,如木犁、木轱辘车、打谷桶、磨谷机、风车、石碾、石臼、石磨等工具的实物和照片。

2、手工业用具:包括酿酒、酿醋、榨油、泥瓦匠、木匠、铁匠、剃头匠、装裱匠、染坊、纺织、编织等手工业类用具的实物和照片。

(三)商业类

1、货币(金、银、铜)、银票、粮票、布票、米票、油票、债券、钞版、钱范等实物和照片。

2、各种店铺的幌子(表明商店所售物品或服务项目的标志。悬于门前,招引顾客)、招牌、各种商铺陈列用具。

3、借贷文书、租佃文书、典当文书、契约、邮票、各类票证票据等实物和照片。

(四)生活用品类

1、服饰:有价值及有年代的各式衣、鞋、帽、头饰、佩饰等实物和照片。

2、生活用具:炊具、食具、酒具、烟具、茶具、雨具、盥洗用具、床、椅、凳、桌、案、几、柜、屏风、架具、箱等实物和照片。

3、居住:各种古式家具、卧具、厨房家具和古民居建筑木构件(门、窗格、雕花板、牌匾、石柱础、石鼓)等实物和照片。

(五)文化习俗类

1、礼仪活动:婚俗、丧葬、生育、祝寿等礼仪活动和各种节庆、民间游艺活动及宗教画像、经书、法师面具、服装及法器等实物和照片(不得侵权)。

2、非遗艺术品:曲艺、戏剧、舞蹈、刺绣、石刻、编织、剪纸、年画、泥塑、根雕、名人字画等民间艺术作品或使用物品。

(六)交通工具类

包括木轮敞车、独轮手推车、轿子、架子车、老式自行车以及小型船舶类等实物。

(七)名人类

反映霍邱历代名人的文物、实物、手迹及其他可供展陈的资料。(名人名单附后,征集范围不局限于该名单)

(八)红二十五军在霍邱的各类展品

能够体现红二十五军在霍邱驻扎、战斗的宣传标语、物质供给、参军、拥军等相关史料、实物。

(九)其他

1.反映霍邱社会变革和风土人情的物品、老照片、资料、影像资料。

2.承载霍邱老城关回忆的各种老照片、旧影像、音响资料。

二、征集方式

(一)无偿捐赠。对无偿捐赠的展品,经专家鉴定,符合馆藏标准的,作入馆登记,颁发捐赠证书,并在展出时,标注捐赠人姓名。

(二)借用与代管。展品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展品借与博物馆展出或交由博物馆保管的,根据专家鉴定后,签订借用、代管协议,由博物馆进行科学保护、安全保管。在展出时,标注所有人姓名。

(三)移交。相关单位、社会团体及个人因为继续保管确有困难,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的,可移交县博物馆收藏保管,颁发收藏证书,并在展出时,标注提供人或单位名称。

三、征集时间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征集,长期有效。

四、征集程序及规范

(一)根据征集范围确定收藏对象。

(二)清点造册,统计展品基本资料。展品捐赠单位或个人填写《霍邱县博物馆展品征集登记表》,注明展品的详细情况,并统一汇总成册。

(三)组织专家鉴定及收藏

征集方式以无偿捐赠、借用与代管、移交为主。对提供展品的单位和个人,县博物馆向捐赠者颁发《捐赠证书》或《收藏证书》,并将展品登记造册,永久收藏,展出时标注捐赠者姓名;代管展品所有权不变,双方签订代管协议,所有人可收回展品。该项征集活动长期开展,定期对征集到的展品分类整理,专题进行展览。

(四)建立、完善征集展品档案。包括照片、征集时间、方式、展品所在地等有关展品的详细信息。

(五)统一移交、入库。经鉴定后,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,由霍邱县博物馆造册收藏或暂存。

五、联系人、电话、地址

联系人及电话:卢德政

联系方式:138 6572 5266

联系地址:霍邱县文物管理所

邮编:237400

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

2021年4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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